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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菊 听课札记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牟文磊

语文教学应制定适切的教学目标

李月菊

本周的骨干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中,工作室的小伙伴们一起聆听了二十一节语文教学研究课。因为自己也是参赛选手,所以对于初一初二的执教课题《我的精神家园》有一些自己的思考和想法。

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是八上读本第四单元“人生节拍”中的一篇散文,和部编版教材是配套的,是教材之外的拓展阅读和能力的提升。部编版第四单元的单元导读对学生提出了明确要求“学习这个单元,要反复品味、欣赏语言,体会、理解作者对生活的感受和思考,并了解不同类型散文的特点”。

散文是语文课本的大宗,数量众多,学生接触得也比较多。教材第四单元选入的散文都是某一类型散文的代表性篇目,例如:《背影》朱自清——写人记事散文;《昆明的雨》汪曾祺——写景抒情散文;《白杨礼赞》茅盾——托物言志散文;《散文二篇》——议论性散文。 前三类学生应该都比较熟悉了,所以我结合单元教学要求把本节课的教学目标设定为:

1.理解作者对“精神家园”的感悟和思考,构建自己的精神家园。

2.理清文章思路,品味文章形象而深刻、幽默而冷峻的语言。

3.学文识类,在阅读赏析中感受体会议论性散文的特点,总结概括阅读方法。

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也都是紧扣单元目标而设计,对文本的解读层层递进。结合本节课的教学体验,我认为语文教学应制定适切的教学目标。

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应根据“课程标准”,参照教材所在单元的目标要求,联系教师、学生以及教学环境的实际情况,制订集中、明确、适切、有针对性层次性教学标。“集中”是指一堂课的教学目标要重点呈现一堂课的主要任务,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表述时应尽可能地将三者加以整合。“明确”是指所制订的目标指向清晰,表述具体得当,要陈述可以观察到的学生的具体行为,说明产生这些行为的条件,以及指出评定行为的标准,以便操作和评价如了解课文内容,应具体到了解什么内容,在怎样的条件下完成,完成到怎样的程度。“适切”是指所制订的教学目标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教材的特点,不随意拔高或降低教学要求,并有一定的针对性在制订重点精读课文的目标时,要注意将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目标,在整合的基础上进行细化。自读课文,则不必各方面逐条罗列,选一、二方面作重点表述即可。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制订,应注意结合阅读内容和生活体验,引导学生在听、说、读、写的语言实践过程中认识并认同相关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逐步地受到民族精神的熏陶。引导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自主体验,感受到生命的价值。在教学目标中使其显性化,教学过程中做到无痕化,发挥“润物细无声”的育人功能。

每一堂课的目标不是孤立的、静止的,学生的学习水平也是循环反复、螺旋上升的。我们在备课时应从学生的知识积淀、心理期待、文化准备等诸方面做全面地分析,结合单元目标、学期目标和年段目标作整体思考,使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具体目标和一般目标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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