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一、二年级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组及职责
职责:考核小组组长领导本组考核成员对本组考核对象开展课堂教学考核、综合评定工作。
序 | 负责人 | 考核组成员 | 学科 | 考核对象 |
1 | 冯小玲 | 冯正伟、梅丽玉 | 语文 | 牟文磊 刘俊成 郭小霞 张莉 常洁 张梅娟 王蕾 汪岚 曹小凤 韩咏梅 张铃 |
2 | 张梅娟 | 韩咏梅、刘俊成 | 语文 | 张静雯 孙荣 王小俊 梅丽玉 范燕丽 薛霞 杨蕾 冯正伟 冯小玲 周文杰 |
3 | 王燕萍 | 徐红兵、苏红芬 | 数学 | 蒋敏 管红珍 刘梦莲 宗金莎 刘艳 许亚萍 薛小霞 汪丽萍 秦燕 蒋超 肖丽丽 张瑜 |
4 | 许亚萍 | 薛小霞、管红珍 | 数学 | 沈晓霞 苏红芬 陆樱花 徐红兵 许秋 吴敏 王薇 刘月 王燕萍 徐俊杰 |
5 | 刘燕飞 | 张婷、冯平 | 英语 | 贺丽金 秦培 王慧 秦燕 赵莉莉 缪艳隽 陆燕 徐春花 徐露 蒋玲 夏琪 郑悦 |
6 | 贺丽金 | 郑悦、缪艳隽 | 英语 | 李明 濮亚洁 陈珊 刘燕飞 张婷 沈琳 冯平 钱慕蓉 李菲 金秋玉 |
7 | 胡向华 | 梅建芬、蒋仕先 | 物理 | 刘晓雪 王霞 梅建芬 洪思武 胡向华 蒋仕先 李白 |
8 | 潘亚波 | 裴赟娥、吴建国 | 生物地理 | 张怡 俞顺 袁琳艳 刘雯 戴玲 裴赟娥 赵雅 宋微 汤水琴 尹燕 潘亚波 王钰婷 李焕 吴建国 裴阿良 |
9 | 陈义明 | 朱文进、卢凌艳 | 政治 | 黄秀娟 张李 陈义明 朱文进 胡古月 周丽 金丹萍 卢凌艳 宣莉 |
10 | 黄尧 | 陈益、高能 | 历史心理 | 黄尧 李海明 贲浔 高能 杨洋 费燕敏陈益 夏忆 陆小雪 杨洁 |
11 | 唐三亮 | 钱克明、蔡兵 | 体育 | 刘晓亮 孙丽萍 唐三亮 张玉姣 王晓亮 倪侃 姜海强 易婧 蔡兵 钱克明 汤洲杰 项敏玉 盛杰 |
12 | 刘燕 | 孙兰君、裴阿良 | 音乐美术信息 | 陆蓉蓉 岳婵洁 王梦露 庄铭杰 孙兰君 花梦露 钱雪姣 曹薇 吴茵 卞英才 周凤华 姚威 钱雪姣 周晨绯 刘燕 |
(二)考核要求
1.推门听课:每学期各考核小组必须对考核对象进行至少一次的课堂教学考核评议,可以同时也可以单独听课。
2.录课评议:每学期考核小组组长负责对考核对象随机录课一节,由考核对象根据对录像课的观察分析,写出课堂教学体会,交考核组长,考核组进行评议。
3.听课评课:每次听、评课由考核组自行随机安排,事先不通知,严格按标准评定结果,听课后及时与被考核教师进行交流,交换意见。
4.考核组评定的课堂教学能力等级一般控制在(考核总人数)优秀30%左右,良好50%左右,合格及不合格控制在20%左右,考核组成员将考核评价表与录像课反思评议意见收齐,学期结束由考核组长统一汇总送质量管理办公室。
5.考核组成员应按“自主学习型课堂”观察评价标准,客观、公正评课。
(三)结果评定
考核工作组在学期结束前,根据考核小组各次考核的情况及录像课评议情况,再结合行政人员、骨干教师平时听课的情况,综合评定考核对象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等级。
综合评定的等级一般控制在(考核总人数)优秀30%左右,良好50%左右。合格不合格20%左右。
二、初三年级考核办法
初三年级考核办法由初三年级部制定实施,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成绩与相关材料送质量管理办公室。
湖塘实验中学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