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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身边的好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9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张玉姣

为了学习、宣传和表彰在学校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发扬勤奋踏实的敬业精神、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互助合作的团队精神、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为学校发展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身边的好教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身边的好教师”的评选范围是:全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校长室成员、职员、试用期和代课教师不参加评选。表彰名额为20名(三年内不能超过2次)。

  二、评选条件:

“身边的好教师”的基本条件是: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敬业爱生,求真务实,乐于奉献,能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光辉形象,具体条件如下: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爱生爱校,有强烈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团队合作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忧患意识。自觉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学校利益为重,以学生利益为重,细致、踏实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深受学生的爱戴,家长的尊重,同事的钦佩。

2.有较强的学科专业素养,课堂教学能力和先进的教学理念,积极支持学校教学改革,自觉践行自主学习型课堂教学改革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学校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实绩显著。

3.认真做好学校的各项德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细致、耐心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尊重每一位学生,热情关心每一位学生,建立健康、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好学上进,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进行业务进修,积极进行教学研究,主动开展教学反思,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先进的教育理念。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评:

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

②师德师风较差,家长和学生意见较大的;

③缺乏大局意识、团队意识,进取心不强,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执行学校工作规范,工作粗糙,作风浮躁的;

④课堂教学能力较弱,教学质量较差,在师生中威信较低的;

⑤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1. 评选工作程序和方法:

1.分级部进行教师推荐:各级部每位教师根据评选条件,推荐3名教师参加评选,其中至少应推荐一名非本学科的,参加推荐的老师将获推荐奖。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初三级部各8名,初二级部各6名,初一级部各6名。级部在推出本级部候选人之后要组织对候选人开展学生测评工作。(级部负责,元月24日完成,结论交党政办)

2.全校教师推荐:全校教师在40名候选人中推荐自己心目中的20名“身边的好教师”。(校长室) 

3.校长室根据评选条件、参评教师的实绩和教师推荐意见、学生意见等对参评教师进行评审,评选出“身边的好教师”候选人30名。(校长室)

4.评审委员会在候选人中票决产生20名“身边的好教师”,报校长室审批。(评审委员会)

评选“身边的好教师”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每一位教师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各部门、各级部、各学科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希望各位教师对照条件,认真推荐,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校长室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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