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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4-02-07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网站维护

  为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师德师风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从教行为,推进“双减”政策有效落实,学校全体在职教师向社会关于抵制有偿补课承诺如下:

  1.在职教师绝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2.在职教师绝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在职教师绝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经查实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取消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相应处分。

  5.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撤销其称号及待遇。

  6.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记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系统,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7.党员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再做出行政处理。

  湖塘实验中学监督举报电话:

  0519-86300330

  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0519-86312681(工作日)

  0519-86310374(节假日)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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