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常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根据武进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意见》精神,为了更好地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自主德育”理论体系,让学生学会自我教育、自主发展,现决定在各班设立“心理委员”,具体如下:
一、设立年级
初一、初二年级
二、设立时间
5月27日前完成
三、委员性质与数量
“心理委员”隶属于班级委员会,是班级干部,每班选定2名,男女生各一名。
四、推选方式
1.各班周三前完成民主推荐,先学生推选5-8人,再由班主任确定2人。
2.周三班会课由“心海扬帆”工作室对委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委员条件
1.品德高尚,有乐于奉献精神;
2.学业优良,有余力开展工作;
3.值得信赖,有良好群众基础;
4.纪律严明,能保护他人隐私;
5.心理健康,能感染他们情绪。
六、委员职责
1. 负责收集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掌握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敏锐观察并及时记录班级同学的心理变化动态。
2. 积极关注班级特殊人群。对性格孤僻、家庭情况复杂等同学要给予特别关注。
3. 对班级有突出心理问题的同学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报告班主任。
4. 对本班有心理问题的同学在班主任指导下积极开展相关帮助与疏导工作。
5. 做好保密工作,严格保护同学的隐私,维护同学的权益。
6.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及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7. 掌握常见心理问题和紧急干预的常识,学习心理辅导技术,提高自我心理素质。
8. 认真学习并宣传初中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尝试在班上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班会。
9. 协助学校开展学生心理普测工作。
10. 协助学校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及活动中起骨干作用,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加。
附件: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心理委员统计表
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政教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