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江苏省、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享有同级同类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招生计划
532人。
二、招生条件
①操行等第:五、六年级品德行为评定为“优秀”或“良好”;
②学习成绩:五、六年级各学科成绩评定等第以优秀为主;
③身体素质:五、六年级体育学期成绩评定等第“合格”及以上。
三、招生办法
1、自愿报名
天宁、钟楼、新北、戚区及局属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
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
武进区及其他地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我校招生咨询处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时间为7:30-17:00
2、报名至
3、学校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小组将根据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获市优秀少先队员称号的,或获省四好少年称号的;
②小学五年级两个学期、六年级第一学期均被评为三好学生的,或被评为市四好少年称号的;
③小学五年级两个学期、六年级第一学期中两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且综合素质优异的;
④其它可以区别学生综合素质差异的项目。
4、计划招生数的5%为特长生招生计划,特长生招生详见特长生招生方案。
5、收费标准
按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基本保障
我校小升初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集体研究、择优录取”的原则。
1、在学校董事会的领导下,成立由校行政及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实施招生的各项工作。
组长:顾志平
组员:庄劼、郭曙、徐文明、梅建芬、韩咏梅
2、在学校董事会的领导下,成立纪检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纪检组长:徐文明
组 员:周秋妹、卞英才
举报电话:0519-86301098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
2012年5月
2012年湖塘实验中学招生工作安排
序号 |
日 期 |
具体工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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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报名,信息录入电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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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报名信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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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报名工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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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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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拟录取名单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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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名单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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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示录取名单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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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完成录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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