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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教育 构建和谐校园
发布时间:2011-01-0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周星

    2010年12月29日下午,我校在阶梯教室隆重举行法制教育讲座。我校全体师生,认真聆听了武进区人民检察院陶婷婷检察官的法制教育讲座。
    会议由郭曙副校长主持。陶婷婷检察官从学生实际出发,结合典型案例,提出青少年应该做到“十戒”。第一是戒“贪”、第二是戒“奢”、第三是戒“骄”、第四是戒“假”、第五是戒“黄”、第六是戒“毒”、第七是戒“赌”、第八是戒“惰”、第九是戒“散”、第十是戒“妒”。她详细讲解了十戒的具体涵义,并指出:这十种需要"戒"的,都是同学们容易沾染的不良习惯或不健康的东西,这些不良习惯或不健康的东西如果让它在你身上滋长、蔓延,或不能有效地远离它,那么就会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就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人民所唾骂的阶下囚。
    陶检察官的讲座,贴近学生实际,主题突出;案例详实,深入浅出;语言亲切,意味深长。学生们热烈的掌声,表达着对陶检察官生动讲座的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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