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0年常州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教基[2010]1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10年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0年,本校共招收14班,计630名。
二、录取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尊敬师长,热爱集体,关爱他人,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勤学好问,上进心强,操行等第为优。
(2)学习成绩:五年级上、下学期、六年级上学期各学科学期成绩评定等第原则上为“优秀”。
(3)身体素质:五年级上、下学期、六年级上学期体育学期成绩评定等第“良好”以上者。
2、优先条件在满足录取基本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1)获区级以上优秀少先队员、“区十佳魅力少年”、“四好少年”荣誉称号者;
(2)在小学五、六年级获得校级最高综合性荣誉多于2次者;
(3)有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的;
(4)其他可以区别学生差异的项目。
三、招生办法
1、自愿报名
①2010年6月3日-4日,天宁、钟楼、新北、戚区及局属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
②2010年6月2日-6日,武进区及其他学校直接到我校招生咨询处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具体时间为7:30-17: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手续
(1)学生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 ②本人五年级上、下学期、六年上学期的可以证明本人全面素质的材料;
(2)填写《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家长当场核对并签名。
3、材料审核
报名结束后,天宁、钟楼、新北、戚区及局属小学审核学生送报的相关材料及家长填写的信息,经严格核实准确无误后,统一填写《学生信息汇总表》;武进区及其他学校毕业生报名材料由我校负责审核(并将其在校内公示)。
4、自主录取
根据对报名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审核,本校将根据录取条件,按照合理分配,全面衡量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在校园网上公示。
四、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在学校董事会的领导下,成立由校行政及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实施招生的各项工作。
组长:顾志平
组员:庄劼、潘啸成、郭曙、徐文明、王娜、陈平
2、监督管理在学校董事会的领导下,成立由党组织、工会、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的纪检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纪检组长:徐文明
组 员:周秋妹、狄赛、梅建芬、张雨琴
举报电话:0519-86301098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
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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