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布时间:201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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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教基【2108】18号文件精神,常州市教育局在全市评选常州市集团化办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校教育集团根据申报条件,拟参加先进集体申报,并决定推荐蒋仕先和徐正祺两位老师申报集团化办学先进个人。
如有意见,请在一周内向校长室反映。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201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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